哎呀~!! 雖然我不是要打嘴信!! 不過我要說的是!!錯的是你在先!! 我是你公的親弟弟!!就連我旁觀著!!都要唉氣嚕,請不要把自己說的有多可憐!!我也是有去打聽關於妳跟我哥的消息..
第一:擬不請自離的 離家就想要告我哥!!棄養....!!(我哥根本就沒有棄養你阿!!家中大門的KEY都沒有換過等著你回來理論)
第二:妳拿我哥的存款(約二萬捲款而逃~到人不知去向!!)而且還跑去借貸(借本票~)
唉..冤有頭在有主呀~妳跑到人不見,地下錢莊就跑到我家來找我哥還錢!!為何??
因為你跟他是夫妻之約!!(而且還借了一張六萬,一張二萬的本票!!)
第三:妳帶著小孩趴趴走!!為了是什麼?? (因為從妳打字看來是你堅持要監護權!!??想要小孩??)
妳們說來可好笑~一個告一個棄養,家暴?? 另一個告失蹤人口找不到人??!!
也就因為"你"跑去借貸,目的是為了要跟我哥離婚?? 妳有沒有想過不管妳跟到誰都是一樣!!
就是自己的本性不改!!有啥辦法!! 現在呢!!浪子以難回頭了0.0"
也就是因為你借貸!!導致必然要離婚,現在呢!也跑去法院求償民事訴訟!!離婚簽字+監護權!!
勸你盡早回家說個清楚!!雖然說你們的事情,我這個做弟弟也管不著,也只能夠用"勸"
妳.....的方式了!! 請三思.....